王 英
一、关于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的问题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北京市委书记刘淇同志就关于民主党派后备干部选拔问题说过
一段话,他指出:选拔民主党派后备干部人选,首先要注意政治标准,就是必须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其实,这个问题对我们来说早已耳熟能详,因为无论是地方党委领导、统战部领导还是党派领导,一定是逢会必讲。那么我们为什么还要把这个问题当作要“引起我们关注”的问题提出来呢?理由是,在我们盟内,很多盟员包括作为后备干部的盟员,他们对此只是“知其然,而不知其所以然”。一旦国内外形势有个“风吹草动”,少数成员便会疑惑、摇摆。2004年初,胡锦涛总书记在党外人士迎春座谈会上发表了关于参政党要努力提高参政能力的精辟讲话,第一次提出各民主党派要提高的参政能力其内涵是政治把握能力、参政议政能力、组织领导能力、合作共事能力。其中胡总书记把“提高政治把握能力”放在参政能力的首位。
我们都学过中国近、现代史,应该了解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制度在中国出现,是有其深刻的必然性。鸦片战争之后,中国逐步沦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为了民族的独立和国家的富强,无数志士仁人进行了不懈的斗争,但是没有成功。与此同时,不同的政治力量(农民阶级、民族资产阶级和城市小资产阶级、大地主大资产阶级)先后登上历史舞台,选择过不同的发展道路和政治制度,各种学说思潮、各种政治纲领纷纷登场亮相,同样没有成功。最后,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新民主义革命取得了胜利。这个历史过程表现在政党制度的发展上,先后出现了三种政党制度:多党制、一党制和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制度。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后的事实证明,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制度表现出旺盛的生命力,社会主义是中国共产党寻求到并开辟出解救和振兴中华民族的正道。
民盟的后备干部必须自觉学习、了解历史;盟的地方组织要组织自己的成员,特别要组织盟的后备干部学习历史,服务今天,才能使他们“知”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这个“所以然”,才能保持清醒的头脑,增强政治敏感性和政治鉴别力,在复杂的形势下,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不动摇,做中国共产党的诤友。
二、关于要正确认识和处理好三个关系的问题
(一)正确认识和处理参政党与执政党的关系。
我国政党制度的基本特征是“共产党领导、多党派合作,共产党执政、多党派参政”。中国共产党对多党合作的领导是各民主党派自己作出的正确的历史选择,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现民族振兴、国家富强的必然要求。这一原则已写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包括《盟章》在内的各党派章程中。因此,我们的盟员,特别是盟的后备干部就应恪守宪法和章程的决定,自觉接受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接受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不仅在理论上要有正确认识,而且要落实在行动上,在重大原则问题上立场坚定,态度鲜明,与以胡锦涛为总书记的中共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正确认识和处理“有为”与“有位”的关系
“有为”就是有作为,其内涵一是在本职工作中作出成绩,在同行中有一定的影响;二是在盟务工作中发挥了一定的作用。“有位”就是有位置,就是在民盟的领导班子、领导机构中担任一定职务,或在人大、政府、政协等方面有一定安排。“有位”必须具备一定的条件,其中主要条件之一是在本职工作或盟务工作中作出显著的成绩,这就是“有为才有位”的含义。盟的后备干部应认识到“有为”是参政党履行职能和自身建设的要求;“有位”则更多的是一种责任和奉献,还要得到大多数盟员的赞同和有关方面的协商同意。我们对“有为”要有甘于奉献的精神,对“有位”则要有淡泊名利的境界。盟的后备干部一定要做到无位也有为,有位更有为,切不可以“为”要“位”,更不可无“位”则不“为”。
(三)正确认识和处理个人和本单位的关系
盟员尤其盟的后备干部要正确认识和处理好与本单位的关系,摆正位置显得特别重要。无论我们的后备干部在盟内担任什么职务,或者在单位里担任什么职务,不仅是民盟的代表,更是国家公务员或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政纪、法纪和工作纪律;要切实搞好本职工作,为完成本单位的任务建功立业;要认真接受本单位党委和行政的领导,同本单位的中共党员和无党派同志建立良好的工作关系;要积极支持本单位党委和行政组织的各项工作和活动,协助党委和行政协调关系,化解矛盾,推进工作。盟的后备干部不仅要在本单位做一个称职的优秀的工作人员,还要成为一名宣传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制度的宣传员,为在本单位树立民盟的良好形象做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