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盟员严从根论文获评民盟中央第十二届教育论坛优秀论文

发布日期:2025-09-18 10:28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调研室

8月28日,主题为“强化教育对科技和人才的支撑作用”的第十二届民盟教育论坛在兰州举办。全国政协副主席、民盟中央常务副主席王光谦出席开幕式并讲话,中共甘肃省委常委、统战部部长孙雪涛致辞,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民盟中央副主席谢经荣宣读优秀论文表彰决定。甘肃省政协副主席、民盟甘肃省委会主委刘仲奎主持开幕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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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论坛共收到30个省级民盟组织以及民盟中央教育、青年委员会等提交的论文194篇,经过专家严格评审,最终评选出57篇优秀论文。由民盟浙江省委会基础教育专委会副主任、民盟杭州市委会基础教育专委会主任、杭州师范大学基层委员会主委、杭州师范大学经亨颐教育学院院长严从根撰写的论文《数字化时代教育空间的隐私风险及对策》获评优秀论文。

论文指出,教育空间虽属公共或准公共空间,但仍有隐私需要,且在数字化时代,教育空间中的各类隐私被泄露或窃取的风险明显增大,须从多个方面入手,实施积极应对的策略,尽最大可能降低教育空间隐私侵权风险:

一是重塑隐私伦理观。须摒弃“隐私仅为私人空间之权利”的狭隘之见。公共空间有隐私权诉求,作为公共空间或准公共空间的教育空间也有隐私权。任何机构和个人都要意识到,任何主体都不可以不正当地使用摄像头、智能手机等采集教育空间中的信息。即使处于教育空间中的信息非用不可之境遇,任何机构和个人也要秉承推己及人的伦理态度,尊重教育空间隐私权。

二是立法确立教育空间隐私权。为了破解数字化技术带来的教育空间的隐私风险,就法律建设而言,除了要关注教育空间中的私人生活隐私权,还要确立教育空间信息隐私权,要制定和完善教育空间信息采集、传播和再处理的法律法规,明确教育空间信息的生产者、采集者、传播者、处理者、使用者和管理者的权利和义务;需要建构惩罚性赔偿、行政处罚,乃至刑事制裁的条规,惩罚不法者,保护教育空间隐私权。为了有效保护教育空间隐私,我国应加紧制定《教育空间安全法》等更具有针对性的法律法规,明确教育空间信息采集和使用规范,规范教育空间信息所有者的被遗忘权等。

三是建立完善的技术保障体系。数字化技术可用来隐私侵权,也能用于保护教育空间隐私权。政府、社会和学校不仅负有对教育空间隐私权实施尊重的责任,有对涉事机构和个人给予处罚或追责的责任,还有组织力量进行技术开发,不断更新换代隐私保护技术,建立完善的技术保障体系,确保教育空间中的各类信息和数据不被泄露或窃取的责任。

四是加强师生隐私保护教育。政府须研制出教育空间隐私保护指南,引导师生按照隐私保护法搜集、整理、编辑、处理和传播教育空间中的信息,帮助师生识别各类市场化策略,正确应对各类可能带有风险的应用程序,积极进行法律申诉等。社会和学校还可结合教育空间中的信息搜集、使用、处理、共享、转移等具体范例,对师生进行教育,提高师生隐私保护意识和能力,让教育空间中师生都能有意识和有能力防止在不知情的情况下个人信息被采集和共享,阻止存储的信息被窃取,控制信息使用的范围等。